11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下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主要规定了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信息披露、许可承诺和善意谈判,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协议,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经营者集中等内容。其中,《指引》从市场公平竞争以及反垄断监管执法角度,对经营者提出信息披露等合规要求,并明确上述合规要求的定位及与认定垄断行为之间的关系。同时,《指引》规定标准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垄断协议、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联营及其他垄断协议等情形。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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