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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分享 | 企业战略合规与《民法典》
Thu Aug 19 16:51:00 CST 2021 发布人:华诚小编

实务分享 | 企业战略合规与《民法典》

 

陈彦律师 华诚律师事务所

 

本文整理自华诚公司商事专委会线上分享会


笔者此前负责了多年企业战略管理工作,在之后的律师执业过程中,始终或是说习惯性的带着过往的“战略角度”去处理律师的法律服务。因此,在接触了大量企业后,发现总结了一些企业共性的、战略与合规交叉的问题:

第一,没有战略;

第二,没有合规的战略;

第三,没有承接公司战略的法务部门战略。

 

一、    没有战略。

什么是战略?这是一个始终没有也不会有确定定义的名词,商业历史上存在诸多学派或者学说,例如定位派、能力派、蓝海红海等等。

企业的根本目的是创造价值(这也是为什么民法典中要区分“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为股东、为员工、为社会创造价值。简单点说,战略其实就是,“(企业)赚什么钱、怎么赚钱,都在有计划的控制之中。”

很多企业尤其是小企业,一直会有一个误区“战略只有大公司才需要去做”。战略,不用请一个高大上的咨询公司,做一篇洋洋洒洒几百页PPT的《战略报告》,一份简单的财务预算、一张年度计划安排,其实都是战略。企业缺少了战略,也就是缺少了前进的方向和动力。因此,“没有战略”,在当今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就相当于随时打一场场的“无准备之仗”。

 

二、 没有合规的战略。

曾经听过一个比喻,企业战略是油门,风险合规是刹车,两股力量看似相反,却保证了每一辆车“能上路、方向对、不出事”;无视合规的战略,越坑越深,偏离战略的合规,越跑越远。

合规是企业战略的壁垒。一是行业准入性壁垒,有些行业是需要法律政策的前置许可才能进入;二是行业惩罚性壁垒,充满着不得逾越的法律红线。

不合规是企业战略的陷阱。举个例子,例如迈克尔波特在著名《竞争战略》中曾提出三大通用战略(成本领先、差异化和集中),其中成本领先是企业最常用最容易达成的,成本降低了的直接打法就是“价格战”。价格战会触发的合规风险可能就会有:

1. 违反《反垄断法》,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2.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虽已将低价销售条款删除,但实践中仍会认为低价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能;

3. 违反《价格法》,构成低价倾销违法行为;

4. 7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低价倾销,扰乱经营秩序,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行政处罚,还首次将“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纳入到处罚范围之列,严重者可吊销营业执照。

5.  可能违反与上下游供应商经销商之间协议,构成违约。

当然,并不是企业说一旦拉起低价大旗,就会违规就会被罚,毕竟产品定价始终是企业内部的经营策略,公权力并不适合也不应该过多的进行干涉,因此还是需要综合考虑例如企业规模、行业集中程度、低价产品性质、低价程度、主观恶意等等一系列因素。

除此之外,战略愿景、使命这些对外口号,也有可能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战略执行落地时,最终一定是分解到个人,最常用的战略执行工具一般就是绩效KPI,而在员工绩效考核的时候,又往往是违反劳动法规的重灾区。因此,律师除了常规的合同审核之外,也是有必要为企业的战略规划、工作计划、经营预算等一整套战略体系、目标体系进行把关把控。

 

三、没有承接公司战略的法务部门战略。

说了小企业,很多有自己战略规划、有自己强大法务部的大企业也存在一个迷思,就是法务部门会觉得公司战略和自己没有一丁点关系,都是前台业务部门的事,我们是后台支持部门。企业战略是一个金字塔,顶端是公司层战略,底端是下属企业层战略(或公司层计划),而在当中起到最重要的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的,就是部门层战略。

法务部门如何承接好公司层战略?首先是精准定位自身的部门职能,法律、合规、风控、内控,专其中之一还是合其中二三。然后是区分战略目标,定性目标还是定量目标,财务目标还是管理目标,才能有针对性的对战略目标进行分解承接,其中大部分企业法务部门是作为成本费用中心来简单分解部分财务指标(也不排除有的企业将法务部门定性为利润中心,这也是未来企业组织架构的发展趋势),而作为定性目标/管理目标,相应就需要主动挖掘以及和其他部门的深度配合。接着是分解战略举措,消化后形成自身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最终落实到部门每个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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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民法典与企业战略

这次民法典的颁布,从企业战略的制定到落地,可以说都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重要影响,试举几例:

1.扩大合法融资渠道,企业开展业务增长战略底气更足;

2.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打开以技术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的更优发展通道;

3.提出绿色原则,企业应当适时果断在行业中选择维持或退出,杜绝战略性浪费,生产制造企业尤其避免环境污染;

4.明确合伙合同,优化股权架构合伙企业模式,拓宽企业法人治理多层次结构;

5.强化人格权全面保护,劳动密集型企业“以人为本”战略面临更大挑战和管理成本;

6.着重信息安全,企业开展战略内外部环境分析时,必须重视信息数据的来源控制和合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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