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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规范可转债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Thu Feb 25 14:52:00 CST 2021 发布人:华诚小编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113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二十三条,涵盖交易转让、信息披露、转股、赎回、回售、受托管理、监管处罚、规则衔接等内容。其中,《办法》要求,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同时,《办法》完善了临时披露事件范围,主要包括转股价格调整或者修正、转股数额累计达到公司股份百分之十、未转股总额少于三千万元等七类情形。《办法》还提出,建立可转债受托管理制度,明确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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